主要职能: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制度;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负责信访接待、登记、分办、督办,处理涉法信访办件以及委内各科室职能以外的其他信访办件;负责统计信访数据,汇总分析信访工作情况;负责建立健全信访维稳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开展维稳形势分析研究和应急指挥协调;负责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并对国资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负责对市属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对策和建议;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工作的合规性审查;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工作;负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20楼
邮政编码:5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