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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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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市国资委编制了《佛山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服务。
本《指南》适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oshan.gov.cn)和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www.jsshuma.com)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负责科室 (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20楼佛山市国资委办公室) 获取。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详细如下: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oshan.gov.cn)和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www.jsshuma.com)上查阅本《目录》。
(二)公开形式
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官方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jsshuma.com/。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为佛山市国资委办公室,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20楼;邮编:5280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联系电话:0757-83808080, 电子邮箱:fsgzw@fsgzw.gov.cn。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佛山市国资委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子邮箱为fsgzw@fsgzw.gov.cn。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8332670,传真:88023307,电子邮箱:gzwjgw@126.com ,办公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21楼监察室,邮政编码:52800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佛山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佛山市国资委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1.佛山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佛山市国资委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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