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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资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与改进方向,共6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佛山国资委网”(www.jsshuma.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佛山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20楼;邮编:528000;电话:0757-83808080;传真:0757—88332669;电子邮箱:fsgzw@fsgzw.gov.cn)。
一、概述
2015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工作,加快建设市属国有企业重点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和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健全机制,主动公开市国资系统动态信息。
一是建立报送机制,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重点信息的收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企业重大信息报送机制,督促有关科室和企业定期报送市属国有企业重点信息,建立信息报送绩效果奖惩机制。
二是主动公开国资动态信息,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及时在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公开市国资系统重大活动事项,做到图文并茂。据统计, 2015年,公布的信息共656条,及时向公众公开本机关最新的工作动态;在新浪、腾讯官方微博总发布信息1379条,粉丝增加至1176人,为宣传市国资系统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不断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的信息公开。
一是市国资委网站分门别类的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的动态信息,在市国资委的官方网站按照党建、纪律教育、创文、安全生产、企业文化等方面,及时更新市属国有企业的动态信息,全面展现市属国有企业的风貌和形象。
二是建立市属国有企业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国有企业重点信息,下设国企概况、国企发展、国企人事等三个小栏目。2015年,共公开市属国企重点信息101条。
三是督促下属企业加强重点信息的公开工作,督促下属两家授权经营公司加强企业网站建设,建立专门栏目,及时更新市属国企的动态和重点信息。
四是不断探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待国家和省国资委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后,出台相应的地方指导意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1.机构职能方面,主动公开了本机关最新的机构设置及领导分工情况。
2.规章文件方面,主动公开了本机关制订的《佛山市国资委公开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审计等相关业务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3.统计数据,主动公开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等文件。
4.其他方面,主动公开了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国资党建》杂志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官方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包括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内容查询、申请公开、申请表下载专区等子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国资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本机关网站在线提交信息公开申请。2015年,我委通过国资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56条,微博1379条,出版《国资党建》杂志1期,向省国资委、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国资信息多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7份,已按照规定依法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目前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重点领导、重点项目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与上级行业指导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加强业务指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信息收集工作,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及时主动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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