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岗位职责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20楼
邮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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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833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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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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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委办公会议的决定,做好有关业务的督办、催办工作;
二、组织协调委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三、收集各种信息,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做好情况综合和总结为领导的行政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起草委行政重要文件,并按规定及时向省国资委、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五、负责并协调有关职能科室对外宣传报道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
六、负责对文件收发、批办、传阅,严格把好公文的政策和文字关以及缮印及档案、保密工作;
七、负责组织本委行政重要会议和综合性会议,协助各科室组织各类型业务会议,做好会务工作和会议记录;
八、编拟机关经费的年度计划,报委领导批准执行;
九、负责公务接待工作;
十、负责委机关电脑网络和使用软件的维护、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内保、爱卫、信访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委机关公有机动车辆、办公设施等固定资产的安排使用和维护维修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改革发展科主要职责和任务:
联络电话:88335362 传真:88332645 办公邮箱:ljj@fsgzw.gov.cn
一、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
二、制订市属国有资产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
三、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的政策、措施,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研究提出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
五、指导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六、对本委和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中央及国务院有关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指导企业的改革、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债转股、破产和兼并以及企业解散、清算、关停、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九、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产权管理科主要职责和任务:
联络电话:88332676 传真:88332689 办公邮箱:yjs@fsgzw.gov.cn
一、负责企业国有(集体)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的处置、资产产权划转工作;
二、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工作;
三、拟订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四、审核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发债方案;
五、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负责企业国有(集体)资产占有、变动、注销产权登记以及企业的产权登记年度检查;
七、负责可经营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与人事科合署)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联络电话:88332654 传真:88332678 办公邮箱:luy@fsgzw.gov.cn
一、根据委党工委会议的决定,负责组织党工委的重要会议和活动;负责起草党工委的有关文件和决议并做好党工委会议记录;
二、按干部分管权限,管理本委工作人员和企业的党委班子及经营班子成员,承办本委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考核、奖惩等工作,协助党工委考察、培养、教育干部;
三、考察推荐企业董事、独立董事人选,提出选派企业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和财务总监人选,负责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五、按干部分管权限,归口管理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档案;
六、承办吸收(录用)、调配干部,办理干部的离退休、大中专生转正定级、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手续的工作;
七、负责本委人员的工资、档案、人事关系等人事管理工作;
八、负责人事、劳资、社保等的统计工作;
九、制定及实施本委人员及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办理本委人员及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出境有关报批手续的政审工作;
十一、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二、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预算财务科主要职责和任务:
联络电话:88332659 传真:88332681 办公邮箱:pzy@fsgzw.gov.cn
一、编制企业国有资产收益预算方案;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法规制度,负责监缴监管企业国有产(股)权转让收益;
三、组织指导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考核办法;
五、拟订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企业经营者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指导;
六、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
七、制订企业清产核资的制度和办法,组织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八、负责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九、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
十、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法规科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联络电话:88332640 传真:88332675 办公邮箱:wwg@fsgzw.gov.cn
一、研究我市企业在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及决策依据;
二、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三、负责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工作;
四、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工作;
五、指导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检查企业执行政策、法规的情况;
六、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七、负责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协调工作;
八、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群工作科主要职责和任务:
联络电话:88332649 传真:88332690 办公邮箱:wsq@fsgzw.gov.cn
一、制订并组织实施企业的党建工作规划与计划,指导、督促、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的情况;
二、指导企业加强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具体承办委机关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三、指导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承办监管企业党组织设置、成立、调整、撤消的审批;
四、指导企业的党员发展、管理、教育工作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检查等工作,承办委机关的党员发展、管理、教育工作;
五、指导企业的企务、党务公开工作和党务管理的信息化工作;
六、指导、督促和检查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中心组学习情况;
七、承办企业和委机关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及统计工作;
八、指导、督促和检查企业的党报党刊征订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管理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和知识分子、人才队伍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指导、协调委机关及企业的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工作,协助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工委、监察室主要职责和任务:
联络电话:88332670 传真:88332670 办公邮箱:zhm@fsgzw.gov.cn
一、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委机关和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指导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协助委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职能部门职责承办有关具体工作;
四、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履行监督职责,对委机关和企业领导班子实施监督;
五、按规定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汇报委机关和企业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六、协助委党工委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七、受理涉及纪检监察的群众检举、控告和申诉并督促、检查、指导企业开展此项工作;
八、查处委机关和企业党纪政纪案件;
九、维护委机关和企业党组织、党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研究,提出抓好委机关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